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1],男,1952年12月出生,湖南省益阳人。汉族。1976年08月参加工作,1972年01月入党,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
1976.08--1977.10益阳县文教局干部
1977.10--1978.08益阳县张家塞乡干部
1978.08--1979.09益阳县张家塞乡党委委员
1979.09--1982.09益阳县张家塞乡党委副书记
1982.09--1983.11益阳县沙头区委副书记
1983.11--1984.09益阳县委副书记
1984.09--1986.07中央农管干部学院华中人大分院学习
1986.07--1989.12益阳县委副书记
1989.12--1991.03益阳县县长、县委副书记
1991.03--1993.11益阳县委书记
1993.09--1997.01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7.01--1998.03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
1998.03--2000.01省农业厅党组书记
1998.04--2000.01省农业厅厅长
2000.01--2004.04岳阳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04.04--2007.12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
2007.12--省委常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兼任湖南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省减灾委员会主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