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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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王朝时期职官名,即吐蕃大相。始设于吐蕃王朝前期,每届一人,统领国事,主要掌管政权和兵权。由于位高权重,极易拥兵自重,危及王权。在吐蕃王朝前期,王权与相权之间的激烈斗争时有发生。在吐蕃王朝建政过程及其初期的发展中,噶尔东赞父子相继任大相一职长达半个世纪,形成贵族专权的局面。噶氏家族被翦除后,吐蕃赞普吸取教训,逐渐分散大相权力,巩固赞普王权,以外戚、大相及王室子侄、外甥共同辅政。唐开元十五年(727),赤德祖赞同时任命三人为大论,汉文史籍一般译作宰相。赤松德赞后,又增设宰相多人。吐蕃从大相一人专权到几位宰相共同执掌政权,这是吐蕃职官制度的一个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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