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革命烈士刘绍南,别名刘自棠,1903年出生于湖北省沔阳县戴家场土地沟(现属洪湖县)一个封建地主家庭。1924年考入武汉中华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春受党组织派遣,刘绍南回家乡发动和领导工农革命运动,先后任中共湘鄂西党委书记兼武装总指挥等职。大革命失败后,刘绍南等继续坚持地下革命斗争。
1927年9月10日,刘绍南等率领共产党员和农民群众共300余人,在戴家场发动了声势浩大的中秋武装暴动,打响了洪湖地区武装斗争的第一枪,并推动滨湖各县的武装暴动和许多小块根据地的建立。
1928年夏,国民党反动军阀与土豪劣绅互相勾结,对根据地进行了疯狂的报复,重金悬赏捉拿刘绍南等领导人。7月10日,由于叛徒告密,刘绍南被敌人重重包围。刘绍南临危不惧,留下阻击敌人,掩护同志们安全撤退。激战中,刘绍南伤重被捕。
被捕后,面对敌人高官厚禄的收买,刘绍南不为所动,坚决斗争;面对敌人非人酷刑的折磨,他铮铮铁骨,威武不屈。
临刑前,敌人企图以他的妻子正怀有身孕、父母年过半百劝降刘绍南,被刘绍南严词拒绝。刑场上,刘绍南高唱起自己在狱中写下的《壮烈歌》:铡刀下,不变节。要杀就杀,要砍就砍。要我脱党,我决不脱!杀死我一人,革命杀不绝。直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眼睛哪肯把敌瞥!宁死不屈,烈!烈!烈!
1928年7月23日,刘绍南慷慨就义,年仅25岁。 据新华社北京电
壮烈歌
刘绍南
壮,好汉!
铡刀下,把话讲:
土豪劣绅,一群狗党,
万恶滔天,刮民血汗。
休要太猖狂!
革命人,你杀不完。
有朝一日――
血要用血还。
刀放头上不胆寒,
英勇就义――
壮!壮!壮!
烈,豪杰!
铡刀下,不变节,
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要我说党,我决不说。
杀死我一人,
革命杀不绝。
直到流尽了――
最后一滴血,
眼睛哪肯把敌瞥!
宁死不屈――
烈!烈!烈!
2.副教授刘绍南 1934年5月生,江西吉安县人,中文副教授。幼承家教,临池学书,数十年不辍。遍临唐楷汉隶等历代法帖,作品先后获全国金鹅书画大赛、书鹅轩大展、四面山杯艺术大赛三个铜奖;大足杯艺术大赛和全国雷锋之歌书画大赛优胜奖等。部分作品被馆藏并入编《东方书画长城巨卷》作为庆贺香港回归祖国的重大礼品献给祖国。系世界书画家协会、中国书画家艺术交流协会、深圳蓝盾书画协会、王羲之书法研究会等多家书画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