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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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火都是纯净的象征。在基督徒眼里,圣洗仪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认的纯净的表现。大部分原始文明社会广泛用水来处

决罪犯,无疑是受到了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响。水是大自然的一个特殊组成部份,将犯人入水,也便是变相地把罪人交给了

创世者。于是,最初的溺刑仅只是把人扔入水中,只要能上岸者,便体现了上帝恩赐的征兆。但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

便产生了大的变数,对执刑者来讲,已经下了决心让人死,又怎能让他们有逃脱的机会呢?

于是,如果把犯人投进湖海中,则会在他的脖子上挂上锚,或是铁链,或是石磨,再不济也会绑上块大石头。古日耳曼

人和高卢人发现把犯人扔入沼泽地,溺死率是百分之百;罗马人知道把犯人头朝下扔入一口小眼井也决无逃生的可能;而把

人装入袋中再扔进水里则是中世纪欧洲的常用方法。亨利八世时期,英国人将刑犯用木桩固定在落潮的沙滩上,等涨潮时,

海水便会一点点地将他淹没。而在拿破仑时代,则盛行用壮汉活生生将人按入浅水中溺死或是把犯人集体捆在船上,然后将

船凿沉。

近现代的欧洲流行一种溺刑,是用灌水的方式。让犯人直躺在一条直杠上捆住手脚,将漏斗深深插入犯人喉部、刽子手

慢慢地不间断地倒水进漏斗中;或是在犯人嘴上蒙布,把水倒在布上。这两种方法都致力于让犯人在吸气时吸进水而窒息致

死。这种“玩法”在法国还有章可循:“大刑18升水,小刑9升”。据称,在施刑时用清水称是“以礼待客”,过份一些

便会用脏水和粪水,别出心裁的施刑者则会用醋和辣椒水,对持有身份的人则灌入名贵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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