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车(1890~1961),号心竹。浙江省东阳市马宅人。清宣统三年(1911)毕业于浙江两级师范学堂,被聘为《新浙江潮报》主笔。民国2年(1913)留学日本,回国后先后任黑龙江巡按使署参议,广东省立中学校长、省长公署视学。第一次东征,任黄埔军校行营参议,继任广州卫戍总司令部秘书长。第二次东征,任指挥部秘书长兼军法处长。东征胜利后由蒋介石荐任潮州海关监督兼汕头交涉员,毅然收回被帝国主义霸持的海关。民国15年,“中山舰事件”,受命审讯李之龙,上书“先准保释”。次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着力营救被张静江拘捕的褚辅成、沈钧儒。民国20年任甘肃省代理主席兼教育厅长。民国35年,受沈钧儒之托,起草《中国人权保障委员会章程》,与宋庆龄、冯玉祥、邵力子一起被推为筹备委员。次年回籍竞选国大代表。民国37年3月,出席全国行宪国民大会,率先发难,大闹国大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杭州市救济分会副主席,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团结委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副主委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