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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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006年5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的职能和机构编制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06】59号),同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承担,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工业组加挂“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重大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落实,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简称“重大装备办”)于2006年7月开始正式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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