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阄法”和“掣签法”是明代铨政独创的。明吏部对官员选授迁除,先用拈阄法。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吏部尚书孙丕扬为避免宦官请托,创立掣签法,以竹签预写所选机构地区及姓名等,杂置筒中,大选急选,皆由选人自掣。清沿用此制,外省官员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签分发各省。
1.抽签。削竹为签,配以标志或词语,抽取其中一根或若干根,用以决定先后次序或占吉凶。《元典章新集·户部·盐课》:“外江客旅拈卷掣签,挨次过岸。”
2.特指 明 代后期沿袭至 清 的吏部选授迁除官吏的方法。《明史·孙丕扬传》:“﹝ 万历 ﹞二十二年拜吏部尚书。 丕扬 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谒,乃创为掣签法,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然铨政自是一大变矣。” 清 钱泳 《履园丛话·杂记上·刺史新闻》:“有 云南 刘某 入京谒选……未一年,掣签得县丞,分发 河南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前几年他中了进士,榜下用了知县,掣签掣了 江宁 。”参阅《明史·选举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