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质理论特质理论是现代西方人格构成的一种主要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格由许多特质要素构成,特质是构成人格的最小单位,是激发与指导个体的各种反应的恒常的心理结构。
奥尔波特于1937年首次提出了人格特质理论。他把人格特质分为共性和个性两类:
共性特质是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人或群体所具有的共同特质。如蒙古族的豪放、维吾尔族的活泼等。
个性特质是指个体身上所独具的特质。个性特质又分为三种:首要特质是一个人最典型、最具概括性的特质。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中心特质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特质,在每个人身上大约有5—10个。如林黛玉的清高、率直、聪慧、孤僻、内向、抑郁、敏感,都属于中心特质。次要特质是个体不太重要的特质,往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表现出来。
卡特尔的人格特质理论
表面特质(surfacetraits)指从外部行为能直接观察到的特质。
根源特质(sourcetraits)是指那些相互联系而以相同原因为基础的行为特质。
体质特质(constitutionaltraits)由先天的生物因素所决定。
环境特质(environmen—tdtraits)则由后天的环境因素所决定。
动力特质(dynamictraits)是指具有动力特征的特质,它使人趋向某一目标,包括生理驱力、态度和情操。
能力特质(abilitytraits)是表现在知觉和运动方面的差异特质,包括流体智力和晶体智力。
气质特质(temperamenttraits)是决定一个人情绪反应的速度与强度的特质。
领导特质理论主要是研究一名优秀而成功的领导所具有的内在品质与领导相关行为及绩效方面的关系。领导者的主要特质包括:智力水平、自信心、决心、正直、社会交往能力。
20世纪早期领导特质研究主要是要确定成为领导者的决定因素。这个理论被称为“伟人”理论。20世纪中期,领导特质理论受到了挑战,当时,大量的研究使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具备某些特质确实能提高领导者成功的可能性,但没有一种特质一定就是成功的保证。因此,认为领导并不是个人所拥有的可以量化的东西,它与社会情境中的人际关系有关。虽然与领导有关的个人因素仍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些研究者坚决主张这些因素应该是与情境的需要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