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对进口商品随征收关税正税另外征收的一种关税,一般是临时性的或一次性的。征收附加税的目的很多,主要是在财政收入或经济保护等方面补充正税之不足。例如:美国在1971年由于国际收支出现危机,为了限制进口,对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附加税;有些国家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或限制高价“奢侈品”的进口,对其征收附加税;有些国家(如澳大利亚)曾因某种商品一时进口量过多受到威胁而征收紧急进口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对缔约方的关税正税加以约束,不能任意提高;除在规定的“‘例外”情况之外,不准征收超过正税的附加税。但为了抵制倾销、补贴等不公正竞争手段,允许缔约方对构成倾销或补贴的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这些都不属于关税正税。我国在旧中国时期,关税不能自主,曾征收过“二五附加税”,即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值百抽五”的正税外,另征收5%的附加税。1949年以后,关税自主。从1985年我国开始对一些国内已能生产,但又大量进口的消费品,如汽车、机电产品等,一些国内幼稚工业或新兴工业产品和一些盲目引进的生产线,在进口税之外,另征收进口调节税。根据国内情况的变化,1992年4月全部取消了进口调节税。
设置进口附加税的目的
进口国通常把征收进口附加税作为限制外国商品输入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有三个:
一是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如美国20世纪70年代初出现了首次贸易逆差,尼克松政府为应付国际收支危机,实行“新经济政策”,宣布对外国进口商品一律加征10%的进口附加税;
二是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
三是对某一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因此进口附加税又称为特别关税。
进口附加税的几种形式
进口附加税是限制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往往是针对个别国家或者个别商品征收的。目前各国为了实现其特定的保护目的,还会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主要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惩罚关税和报复关税五种。
]进口附加税的计算方法
进口附加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进口附加税=关税完税价格×进口附加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附加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附加税+进口环节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