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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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扬州社火杂戏中有一项富有地方特色的表演,就是“跳判”。

跳判,又叫“跳判官”。《真州竹枝词引》云:“纱帽红袍,蹲圈椅背上,或起或坐,演出各样身段者,曰‘跳判’。”其后有词曰:“现身说法示官曹,椅上蹲蹲坐不牢。应有乌纱圆领客,自惭身也是红袍。”作者厉惕斋在这里也是语义双关,借社火行列中的判官来告诫官场的“乌纱圆领客”。跳判者是如何演的呢?厉惕斋没有细述,还是汪曾祺先生在《故里三陈》中写得详细而有趣“再后面是跳判的。判有两种,一种是‘地判’,一文一武,手执朝笏,边走边跳。一种是‘抬判’,两根杉篙,上面绑着一个特制的圈椅,由四个人抬着。圈椅上蹲着一个判官。下面有人举着一个扎在一根细长且簿的竹片上的红绸做的蝙蝠,逗着判官。竹片极软,有弹性,忽上忽下,判官就追着蝙蝠,做出各种带舞蹈性的动作。他有时跳到椅背上,甚至能在上面打飞脚。抬判不像地判只是在地面做一些滑稽的动作,这是要会一点‘轻功’的。有一年看会,发现跳抬判的竟是我小学的一个同班同学,不禁哑然。”

文中所说的“地判”,又叫“文判”。通常是一人扮演判官,四个人扮演前后开道的小鬼,小鬼们左蹦右跳,丑态百出。判官则耀武扬威,驱使喝斥。小鬼和判官动作夸张,风趣幽默,于嬉戏玩耍中,增添了社火的乐趣。抬判又叫“武判”。武判的“轻功”实际上就是京剧武生的毯子功,跳武判的在走动中的座椅上左仰右卧、翻扑倒立,的确要有高超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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