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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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李福协定》。光绪十年(1884)四月十二日,法国代表福禄诺抵达天津,与李鸿章商谈通商、撤兵等问题。四月十七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共五款。主要内容为:清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法国不索赔款,不伤中国体面,中国同意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声明中国自北越撤兵,调回边界。法国见清政府退让,便继续扩大对华侵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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