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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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概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

红星象征中国人民获得解放,“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人发动南昌起义,打响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第一枪,中国人民解放军从此诞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徽、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徽均以“八一”军徽为主体,表示海军、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在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象征广阔的海洋,衬以银灰色铁锚,代表舰艇;空军军徽为天蓝色底,象征无垠的蓝天,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代表飞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确定红军时期,在统一规定军旗制作时也曾设计过军徽式样,但由于当时战争残酷、物资匮乏,无法在全军推广。后来,我军曾经使用过的红五星帽徽、“八路”“新四军”臂章、“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等,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军徽的作用。

1948年冬,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之时,中共中央军委和解放军总部领导人在河北西柏坡讨论军队正规化问题时,同时提出了统一军旗、军徽的问题,确定由军委副主席周恩来主持军旗、军徽工作,并由时任总政研究室副主任、第一研究室主任的黄镇牵头组成设计组。军旗、军徽样式的汇集、综合和研议工作交由军委作战部一局承办。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开幕,就是在这次大会上,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命令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军徽样式为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中,曾附录了陆军军徽、海军军徽和空军军徽样式。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海军、空军的军徽以“八一”军徽为主体。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衬以银灰色铁锚。空军军徽为天蓝色底,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意义和作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相似,都具有标志、象征和作战功能。所不同的是,军徽在使用上较军旗更为广泛、灵活,是军队重要标识徽记及军种符号的核心图案。它不仅悬挂或建筑于庄重场合,而且绘制于武器装备以便于作战中识别敌我,更多的则是用作军兵种符号、帽徽、领花、奖章、勋章及其他服饰的中心图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使用1949年6月~1955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曾用作帽徽。1990年6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重新附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图样,并对军徽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军徽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用于举行典礼、检阅、军人宣誓、隆重集会时悬挂在主席台中央,也可用在臂章、奖状、车辆、舰艇、飞机、重要建筑物上;禁止在装饰物品、商业广告或有损于军徽庄严的场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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