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重树木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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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樊重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来求假焉。

此种植之不可已出。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选自《齐民要术》序)

译文樊重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种植梓树和漆树。 当时的人们都讥笑他的做法。但是经过几年的积累,梓树和漆树都派上了用场。过去那些耻笑他的人,现在反过来都向他借这些东西。这说明种植(树木)不可以停止的(道理)!俗谚说:“作一年的打算,比不上种谷;作十年的打算,比不上种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词解(1) 樊重:人名。

(2) 嗤:讥笑,嘲笑。

(3) 皆得其用:都能让他们派上用处。用:用处。

(4) 向:从前。

(5) 咸:全,都。

(6) 已:停止。

(7) 谚:谚语。

(8) 此之谓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9) 假:借。

(10)然:但是。

(11)梓漆:梓树和漆树。

(12)作:制作。

(13)积:积累。

(14)欲:想要。

(15) 樟漆:樟树和漆树【都是做家具的必需品。】

(16)器:器物;家具。

(17)树:种植

背景樊重,字君云。他家世世代代都很擅长耕种庄稼,并且喜欢做生意。

樊重性情温和厚道,做事情很讲究法度。他们家三代没有分家,财物共有,但子孙都相互礼敬,家里常常像官府一样讲究礼仪。樊重经营家里的产业,非常得法,一点损失浪费都没有;他使用仆人、佣工,能够人尽其用。所以家里能够上下同心戮力,财产和利润每年都成倍增长。以至于后来拥有田地三百余顷。樊重家所建造的房舍都是层楼高阁,四周有陂渠灌注。樊重家还养鱼、养牲畜,乡里有穷困紧急的人向他家求助,樊重一般都满足他们。樊重曾经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种植梓材和漆树。

作者与书籍介绍《齐民要术》是我国完整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古农书

《齐民要术》是中国北魏的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书,也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

书名中的“齐民”,指平民百姓。“要术”指谋生方法。 《齐民要术》大约成书于北魏末年(533年-534年),它系统总结了在此以前中国北方的农业科学技术,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齐民要术》由序、杂说和正文三大部分组成。正文共92篇,分10卷。一般认为,杂说部分是后人加进去的。

达尔文说,他的人工选择思想形成是受到中国古代的一部百科全书的影响。指的就是《齐民要术》。

贾思勰,我国古代农学家。益都(今属山东)人。出生在一个世代务农的书香门第,其祖上就很喜欢读书、学习,尤其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这对贾思勰的一生有很大影响。他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却拥有大量藏书,使他从小就有机会博览群书,从中汲取各方面的知识,为他以后编撰《齐民要术》打下了基础。成年以后,他开始走上仕途,曾经做过高阳郡(今山东临淄)太守等官职,并因此到过山东、河北、河南等许多地方。每到一地,他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认真考察和研究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向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农请教,获得了不少农业方面的生产知识。中年以后,他又回到自己的故乡,开始经营农牧业,亲自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和放牧活动,对农业生产有了亲身体验,掌握了多种农业生产技术。大约在北魏永熙二年(533年)到东魏武定二年(554年)期间,他将自己积累的许多古书上的农业技术资料、询问老农获得的丰富经验、以及他自己的亲身实践,加以分析、整理、总结,写成农业科学技术巨著《齐民要术》。

《齐民要术》是中国北魏的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书,也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使中国现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农书。它系统地总结了6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生产经验、食品的加工与贮藏、野生植物的饿、利用等,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早作准备,有长远打算。

启示启示生活中的任何事都要早作准备,有长远打算。

学习也如做事一样,要有所目标。

文化常识《齐民要术》《齐民要术》是中国北魏的贾思勰(xié)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书,也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是中国现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农书。它系统地总结了6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生产经验、食品的加工与储藏、野生植物的利用等,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生产过重大影响。

文言知识说“已” 上文“此种植之不可已也”中的“已”,解释为“停止”,句意为这说明种植不可以停止。又,“言一大笑”,意为说完就大笑。又,“学不可以已”,意为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又,“雨已遂行”,意为雨停了就出发。又,《捕蛇者说》 “然得而腊(xī)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luán wǎn)……”中的“已”也指“停止”,引申为治愈。

词句解释4、樊重树木

樊重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chi)之。

(人名)(想要)(梓树和漆树)

然积以岁月,皆得其所用。

(然而) (都)(能够)(用处)

向之笑者,咸求假(jie)焉。

(从前)(不译)(都)(借)(代这些东西)

此种植之不可已也。

(这,说明)(代树木)(可以停止)

谚曰:“(作)一年之计,莫如树谷;(作)十年之计,莫如树木。”

(谚语)

此之谓也。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选自《齐民要术》)

时人嗤(chi)之

当时的人们都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

做一年的打算,不如种谷;作十年的打算,不如种树。

“此之谓也”说的是什么道理?对你有何启示?

无论做什么事情多要早做准备,有长远的打算。启示:学习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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