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十七卷。唐李鼎祚(生卒年不详)撰。
李鼎祚,资州盘石(今四川资中西北)人。据刘毓崧《通义堂集》卷一引李氏《周易集解》跋云:“明皇幸蜀,鼎祚进《平胡论》,后召为左拾遗。肃宗乾元元年,奏以山川阔远,请割泸、普、渝、合、资、荣等六州界,置昌州,是时仍官左拾遗。尝充内供奉,曾辑梁元帝及陈乐产、唐吕才之书,以推演六壬五行,成《连珠明镜式经》十卷,又名《连珠集》,上之于朝,其事亦在乾元间。代宗登极后,献《周易集解》,其时为秘书省著作郎,仕至殿中侍御史。”
《周易集解》,《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十七卷,题为《集注周易》。《中兴书目》、《通考》、李鼎祚《自序》皆称十卷。盖《周易集解》本为十卷,附王弼《周易略例》一卷,别有《索引》六卷,合为十七卷。故称十卷、十七卷皆不为无据。
李鼎祚《自序》中说:“刊辅嗣之野文,补康成之逸象”。是知此书汇集汉《易》象数派各家注释,贬抑王注孔疏之义理派《易》说。
该书所引述的有子夏、孟喜、焦赣、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弼、姚信、王廙、张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才、翟玄、韩康伯、刘瓛、何妥、崔憬、沈驎士、卢氏、崔觐、孔颖达、优曼容、姚规、朱仰之、蔡景君等三十五家的观点,其中多数为象数派《易》说。自王弼《周易注》大行,汉《易》象数派著作渐次失传,“隋、唐以前《易》家诸书逸不传者,赖此书犹见其一二。”(《经义考》卷十四引陈振孙)其价值主要在保存了汉《易》资料,而不在于学术思想。此书最早的版本是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朱睦㮮序刊本,有周孝垓刊本,读画斋本,孙星衍巾箱本,《津逮秘书》、《学津讨源丛书》、《秘册汇函》、《雅雨堂丛书》均收录。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易学丛刊》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