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春秋》是记载十六国(公元304年~公元439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作者是北魏的崔鸿。崔鸿,东清河 县(今中国东部山东平原西南)人,年轻时就有志于修史。西晋灭亡后中原地区先后出现了匈奴族刘渊、羯族石勒、氐族苻坚等建立的政权,历史上总称为十六国,这些政权各有自己的史书,但是体例不一,记述差距也较大。所以,崔鸿根据旧的记载,加以综合汇编,写成一百卷,此外还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草成《十六国春秋》102卷。
此书历史地位很高,后来的魏收编写《魏书》,唐朝时编修《晋书》,都将此书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不过到北宋时已经残缺得只剩二十多卷。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时曾引用过,但已非全貌。
现在,有三种不同版本的《十六国春秋》:一种是明代屠介孙、项琳编写的百卷本,托名为崔鸿,是根据《晋书·载记》、《资治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涉及十六国史实的书籍补充而成。第二种是《汉魏丛书》中保存的十六卷本,十六国各有一录,这是明朝人根据《晋书·载记》编写的。第三种是清朝的汤球编写的《十六国春秋辑补》,他以上述《十六国春秋》为底本,再以各种类书中所引佚文补足,这是现在研究十六国历史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