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余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壁,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翻译】
宋国有人得了块玉,拿去献给当权的大官子罕。子罕不受。献玉的人说:“给做玉器的师傅看过,说是件宝物,才敢贡献的。”子罕道:“你的宝物是这块玉,我的宝物是‘不贪’;我若是收下你这块玉,你和我的宝物岂不都丧失了吗?还不如各人留着各自的宝物好啊!”
那人听后跪下磕头,说:“我是个小小老百姓,藏着这么贵重的宝物,实在不安全,献给您也是为了自家的平安啊!”子罕于是在本城找个地方让其住下,介绍加工买卖玉石的商行帮他把玉琢磨好,卖了个好价钱,然后让他带着钱回家做老板去了。
【赏析】
同样是一个“宝”字,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理解:一个令人钦佩,一个却让人鄙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价值标准,我们都可以把它视为自己的“宝贝”。这个“宝贝”给你带来的是受人们钦佩还是被人们鄙视,关键在于你自己的选择。人们常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可在子罕看来,为官不贪,永葆清白,这一精神上的“宝”,比起物质的“宝”更为珍贵,更应珍惜,所以他能够抵制住美玉的诱惑,而保存着自己的“不贪”之宝。古往今来,一切有志有识有为之士,都能够把握自己,不迷醉于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而凡是沉迷于声色犬马的人,没有不玩物丧志的。
正因为如此,子罕的“宝贝”观,成为千百年来的美谈。
不贪为宝”这则成语的意思是表示以不贪为可贵、崇高,也表示廉洁奉公。
【扩展】
念楼曰
鲁襄公十五年即公元前五五七年,距今已二千五百五十八年。那时的大官对来行贿者的态度,比今之成克杰、胡长清辈为何如?亚里士多德云:“德性生于天成,成于习惯。”若不相信人性越来越坏的说法,那么社会习惯也就是平常所说的“风气”,影响可就太大了。
《左传·襄公十五年》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成语】
子罕以不贪为宝
这个成语来源于《左传.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
【相关拓展】
羊续悬鱼 yáng xù xuán yú
据《后汉书.羊续传》载:羊续,后汉泰山平阳(今山东泰安)人,为官清廉奉法。
羊续在南阳郡太守任上,廉洁自守,赴任后数年未回家乡探亲。一次,他的夫人领著儿子从老家千里迢迢到南阳郡看望丈夫,不料被羊续拒之门外。原来,羊续身边只有几件布衾和短衣以及数斛麦,根本无法招待妻儿,遂不得不劝说夫人和儿子返回故里,自食其力。
羊续虽然历任庐江、南阳两郡太守多年,但从不请托爱贿、以权谋私。他到南阳郡上任不久,他属下的一位府丞给羊续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拒收,推让再三,这位府丞执意要太守收下。当这位府丞走后,羊续将这条大鲤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乾。后来,这位府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白河鲤鱼。羊续把他带到屋外的柱子前,指著柱上悬挂的鱼乾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著,已成了鱼乾,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这位府丞甚感羞愧,悄悄地把鱼取走了。
此事传开后,南阳郡百姓无不称赞,敬称其为“悬鱼太守”,也再无人敢给羊续送礼了。明朝於谦有感此事曾赋诗曰:“剩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内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下,闲阅床头几卷书。”
至今此事仍以“悬鱼”、“羊续悬枯(指死鱼)”、“挂府丞鱼”等典故被后人广为传诵。
“羊续悬鱼”喻居官清廉、拒绝受贿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