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B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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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B,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的英文字头。

CNAB的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准则和惯例研究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的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

2)对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与技术能力实施评定;

3)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与技术能力保持状况实施监督;

4)负责认可标志的使用与监督管理;

5)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投诉和争议;

6)参加国际认可组织活动并开展相关的国际认可合作与技术交流;

7)开展与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和产品认证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为了保证CNAB的公正性,CNAB委员会由来自29个成员单位的31名委员组成,其中来自政府部门7名,来自认证机构6名,来自产品提供方(组织)6名,来自产品使用方(顾客)6名,来自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5名,CNAB秘书处1名。

CNAB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陆燕荪为主任,梁杰为常务副主任,南存辉和肖建华为副主任,生飞为秘书长。

CNAB秘书处是CNAB实施认可工作的实体,秘书处下设:

1)技术管理处,负责委员会的质量体系建立、运作和维护,组织认可规范的制修订,组织作出认可决定,受理申、投诉,对外交流合作;

2)认可一处,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业务范围和复评的申请受理和评审的组织工作,包括ISO9000、TL9000、QS9000、HACCP等;

3)认可二处,负责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业务范围和复评的申请和评审的组织工作;

4)认可三处,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理论上机构的认可、扩大业务范围和复评的申请和评审的组织工作;

5)监督管理处,负责对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评审安排。

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参照国际准则和惯例研究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的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

·对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与技术能力实施评定;

·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与技术能力保持状况实施监督;

·负责认可标志的使用与监督管理;

·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投诉和争议;

·参加国际认可合作组织活动并开展相关的国际认可合作与技术交流;

·开展与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和产品认证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认可服务:

CNAB依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为境内外认证机构提供认可服务,目前受理的业务范围为:

·实施ISO9001:2000(在2003年12月15日之前包括ISO9001/2/3:1994)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实施QS-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TL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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