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碧贞(烈士)于1914年生于新明乡中潭村,1937年,她将十岁的女儿寄养在娘家,到三门村姑社祖母家暂住,开始跟随新四军军部战地服务团的女同志,走村串户,早出晚归,到处进行宣传抗日救国。1939年5-6月,碧贞在三门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39年6月,被编入新四军教导总队第二期女生八队学习和训练。7月中旬,转入“卫生训练班”,继续学习三个月后,被调到皖南特委举办的党训班学习。1940年春,学习结束后,由皖南特委派回三门任区委书记,从事发展党组织和民运工作。碧贞一面又组织妇女做鞋,在三门办起了制鞋合作社,把一批又一批的鞋子和山袜送到小河口新四军兵站。这个制鞋合作社,后来便成了新四军民运工作人员递送情报的交通联络站,她到甘坑、芦溪坑一带建党支部,组织创办木炭合作社(秘密交通站)。皖南事变后,她协助齐桂生(时任太平县委书记)在谭家桥的石门、大竹坑、东山一带联络隐藏下来的同志,恢复党的组织,并成立以叶碧贞、洪老七为首的谭家桥区委,1941年农历8月17日,不幸被捕。国民党太平县县长汪忠一亲临审讯,碧贞威武不屈、正义凛然。汪毫无办法,只得于同月19日上午,将她押赴谭家桥黄磅岭脚河滩杀害。就义前,碧贞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