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黑龙江将军辖区下设的二级政区。
1906年3月8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清廷批准,将绥兰海兵备道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设兴东兵备道。道员庆山于同年5月26日(农历四月初三日),在省城启用关防。 1908年4月20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批准,于托萝山以北临江修建兴东道衙署(今萝北县太平沟乡兴东村)。兴东道管辖汤原、大通2县。其管辖范围,北至逊河,东到松花江、黑龙江两江汇流处,南抵松花江,西界小兴安岭,包括今绥滨、萝北、嘉荫、伊春、鹤岗、汤原、通河等市县。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6月26日,因财政困难而决定撤销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