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南京建立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到11月﹐已有十五个省区宣告独立﹐相继建立了地方起义政权。为了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府﹐各起义省区代表集会武昌﹐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提出在召集国民会议﹑颁布宪法之前﹐组织临时政府。12月29日﹐各省代表又在南京开会﹐选举刚刚回国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五色旗为国旗(代表汉、藏、蒙、回、满——当时的五大民族)﹐并建立了中央政府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著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它不仅结束了二百多年的清朝统治﹐也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南京临时政府包括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种势力,但它不是三种政权的混合体,领导权掌握在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手中,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
在政府中,孙中山全权掌握军政大权,下设9位国务委员,,陆军总长黄兴,海军总长黄钟英,外交总长王宠慧,司法总长伍廷芳,财政总长陈锦涛,内务总长陈德全,教育总长蔡元培,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寿潜。9名总长中只有陆军,外交,教育总长又同盟会员担任,其他六人由立宪派和旧官僚充任。但孙中山采用“总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办法直接任命各部次长、局长和总统府秘书长,次长多为青年革命党人。如,蒋作宾为陆军次长,魏宸组为外交次长,居正为内务次长,马君武为实业次长,于右任为交通次长等,并任命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黄兴兼任参谋总长,这样权利就集中在了革命党人手中。同时,有立法权的临时参议院的43人中,同盟会占34席,同情革命的绅士1人,立宪派8人,旧官僚根本没有席位。因此临时政府表面上是,旧官僚、立宪派、革命派的联合体,实际上是又革命党人主持的资产阶级政权。
1912年 3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并享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和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关于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一系列规定﹐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主精神。《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和“代议政治”的原则来构建中华民国的国家制度﹔为了防止和限制袁世凯专权以保障民国﹐它还将原先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临时约法》集中体现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成为民主共和的象征和旗帜﹐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南京临时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如:禁止和废除刑讯﹑跪拜﹑吸食鸦片﹑缠足﹑蓄辫等秕政陋习﹔制订了保护私人财产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采取了改进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的措施﹔并以新闻言论自由取代封建时代钳制言论的政策﹐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南京临时政府没有实行任何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革﹔反而对农民的自发斗争采取敌视的态度﹐这成为导致它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後﹐帝国主义列强表面上表示欢迎,但实际上从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不断对它施加压力﹐并极力扶植拥有军事实力的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以扼杀革命。革命阵营内部的立宪派﹑旧官僚和各种投机分子也竭力拥护袁世凯。尤为严重的是﹐领导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在取得政权之後日趋涣散﹐内部矛盾日益严重﹐妥协倾向不断滋长。在内外重重压力下﹐革命党人幻想争取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反正”﹐以换取革命早日成功。在这种背景下﹐开始了南北和谈。袁世凯在得到孙中山将让位于他的保证之後﹐加紧向清廷逼宫。1912年 2月﹐清帝被迫宣布退位﹐孙中山随之辞职﹐袁世凯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并在京津等地制造兵变﹐以此为藉口拒绝南下就职﹐迫使革命党人放弃了建都南京的主张。3月﹐袁推唐绍仪出任国务总理﹐抵南京组织新内阁﹐接收临时政府。4月1日﹐政府迁往北京。政权落到了袁世凯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