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克立
湖南望城人。生于1910年,清宣统二年。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洛阳分校军训班第五期步科毕业,湖南第四路军教导总队工兵科结业。抗战后,历任财政部税警总团学兵团第一营连,营长,国民革命军第六十六军新编第三十八师一一四团第一营营长。1942年春随部队入缅作战,参加腊戌,孟拱之役,重创日军。1944年任国民革命军驻印军新编第一军新编第三十八师一一四团上校团长,在抗战中因功获美国银星勋章三枚,英国皇家十字银色勋章一枚,国民政府军委会颁发景云勋章和胜利勋章等。抗战后随军驻防广州,后赴东北与东北抗联作战,任新编第七军新三十八师少将副师长。1948年10月率部在长春投诚。1950年4月至台湾,任陆军总司令部少将高参,第二零六师副师长。同年6月以颠覆政府罪名被捕,判无期。1975获释,于台北敬老所生活十三年。1988年5月回大陆湖南长沙定居,次年受聘任湖南省政府参事室参事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