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西周刖人守门方鼎
【类别】铜器、青铜器
【年代】西周
【文物原属】西周中期温食用器
【文物现状】1976年12月陕西省扶风县庄白村一号西周青铜器窑藏出土,陕西省周原博物馆藏。
【简介】
通高177厘米,口横119厘米,口纵92厘米,腹深6.3厘米,重1750克。
鼎为方体,双附耳,分上下两层。上层四角各有一个立体卷尾龙,口沿下装饰云雷纹衬底的窃曲纹。下层为盛炭火的炉膛,底部四兽足。炉膛正面铸能开闭的两扇门,右门外浮雕刖足者(被砍左足)持一插关,与史书记载刖者守门相符。左门有虎头关口。两侧铸方孔窗户,炉底镂有5个小方孔,可以从左、右背后、下4个方向出烟。背面是镂空窃曲纹,可以通风助燃。炉内可烧木炭,使鼎内的食物保持温度,是一种温食之器。四个鼎足为四兽足,下部四角饰立体隼鸟。
此鼎设计匠心独具,造型奇巧别致,装饰和实用相结合,颇具匠心,既是一件实用器,也是一件难得一艺术佳品。
【相关资料】
刖刑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酷刑,就是把脚砍掉。刖刑奴隶形象是西周奴隶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此鼎是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实物资料。
《秋官》中记载:“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积(看守粮仓)。”对受对刑的罪犯,仍然给予他们生活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