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行为(PIRACY)是指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务,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性为。
构成“海盗行为”需要具有的条件目前,国际上只有《日内瓦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了海盗行为。根据国际法规定,构成“海盗行为”需要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一、实施海盗行为主体是私人船舶、私人飞机的船员、乘客、机组成员,以及发生叛变的军舰、政府船舶或公务飞机上的船员或机组人员;
二、行为主观表现是为了私人目的,不是出于国家或政府指示命令;
三、海盗行为客观表现为对另一船舶、飞机、人或财物实施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扣留或掠夺行为,和明知是海盗船舶或飞机而自愿参加海盗活动的行为,以及对前两种行为进行教唆和故意提供便利的行为;
四、行为对象是其他船舶或飞机及其所载的人员、财物;
五、行为地点只限于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包括专属经济区),领海除外。
自古以来海盗行为就是违反人类共同道德的犯罪行为,严重威胁着国际航运的安全。为了更好地惩治海盗行为,国际社会通过国际公约重新界定了海盗行为的内容,并在国际习惯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海盗行为的管辖与惩治。与此同时,各国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在国际层面,联合国将海盗问题列入大会的讨论议程;在地区层面,东南亚地区的合作相当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