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局简介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成立于1952年,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央管理的主要从事固体矿产资源勘查的大型地质勘查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目前下属12个局院(所、中心)、6个控股公司,68个三级企事业单位。驻地分布在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湖北、湖南、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47个县市,职工总数3万多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00多人,资产总额55亿元。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两大主业:一是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研究、开发、服务;二是超硬材料生产及机械装备制造。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主要承担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国家专项地质勘查、国土资源调查任务并着力开展以铁、锰、铬、铜、铅锌、金、银等为主的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领域包括固体矿产勘查、矿权流转、矿业开发、矿山补勘、中外合资勘查、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农业及生态地质、生态城市、地质技术咨询等。
五十多年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为我国经济建设寻找并提供了大量的矿产资源,为我国钢铁大国地位的确立和以鞍山、包头、马鞍山、邯郸等为代表的工业城市的崛起,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累计提交铁矿储量265亿吨,锰矿2.5亿吨,金矿1470吨,分别占全国同期探明总储量的52%、38%和24%。鞍本铁矿、冀南邯邢铁矿、鄂东铜金矿、鲁中铁矿、胶东金矿等大型矿产的发现,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极大为重要与不可或缺的资源基地。与此同时,还探明并提交了大量冶金辅助原料矿产储量。积累了一大批宝贵的地质矿产资源信息资料和丰富的金属矿产勘查经验。
近几年,在国内十多个省(区)的数百个勘查区块,开展铁、锰、金、银、铜、铅锌等紧缺矿产勘查,完成国家大型矿产勘查项目近100项,发现并探明大型铁、金、铜、铅锌矿、优质锰矿等,获得一批重要的资源量。同时,境外风险找矿勘查迈出了重要步伐。目前,正在蒙古、秘鲁、越南、缅甸、马来西亚、吉尔吉斯等国家,开展铁、锰、金、铜等矿产的找矿勘查。
超硬材料生产及工程机械装备制造业包括:各类锯片基体、锯片及副产品、人造金刚石单晶、工程机械、金刚石工具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大锯片基体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达60%,产品出口覆盖50多个国家和地区。“晶日”牌人造金刚石及制品、“黑旋风”石材、YL系列岩心钻机、SNS系列高压注浆泵、ZX系列泥浆净化装置等畅销全国。
业务领域目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两大主业是: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研究、开发、服务和超硬材料生产及机械装备制造。
(一)、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研究、开发、服务业,主要内容:
承担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承揽国家经济建设所需的矿产资源勘查、矿业开发、矿物深加工、水文工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调查与治理以及地质技术咨询服务等;
承揽地质、物化探、探矿、测量、岩矿鉴定等地质技术手段延伸工程和业务,包括井巷工程、水文钻井、工程测绘、地下管线探测、漏水漏气调查、岩矿分析测试等;
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及自己拥有的矿权,在境内外开展合资、合作矿产勘查,组建多种形式的矿业资源公司;
承揽各类建筑及道桥的工程勘察、地基处理与施工、民用与工业建筑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等工程;
从事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勘察以及施工、技术、劳务输出和工业产品进出口贸易等。
(二)、超硬材料生产及机械装备制造业,主要内容:
各类锯片基体、锯片及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人造金刚石单晶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其他业务:电气设备、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地质队基地设施建设有关的房地产开发、物业开发与管理、商业贸易、餐饮、旅游、宾馆等。
领导班子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局长、党委书记:闫学义。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副局长:卢进。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副局长:王黔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总会计师:苑胜岐。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副局长:琚宜太。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勇格。
组织机构职能机构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战略发展部、地质勘查部、国际合作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机关服务中心等。
局院(所、中心)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干部管理学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信息中心(12个)。
控股公司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黑旋风工程机械开发有限公司、晶日科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正元置业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1952年,重工业部设立了地质司,后改为地质局;
1956年,冶金工业部成立,在部机关设立了地质司,后改为地质局;
1988年,地质局从冶金工业部机关划出,改为冶金工业部地质勘查总局,是部直属事业单位;
2001年初,根据国办发[2001]2号文件,冶金地质队伍部分实行属地化管理,大多数单位交中央管理;
2001年4月,中编办以中编办字[2001]69号文件,将原冶金工业部地质勘查总局更名为"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并对总局下属单位进行了更名;
2001年8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总局及所属局院、地质队分别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颁发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003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2006年7月,国资发规划[2006]126号文,公布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的主业为: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研究、开发、服务和超硬材料生产及机械装备制造。
2006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更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各单位名称也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