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副书记、区长男,1962年6月出生,汉族,江西南丰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入党,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硕士,教授。
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83年08月至1985年08月,在江西大学法律系任教;
1985年08月至1988年0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8年07月至1990年09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0年09月至1991年09月,任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1年09月至1995年10月,任北京大学团委书记、校党委委员、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校学生处处长、团十三届中央委员;
1995年10月至1996年09月,英国赫德福特大学访问学者;
1996年09月至1997年10月,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区长助理;
1997年10月至2002年01月,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副区长兼区体改委主任、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2002年01月至2003年05月,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副区长兼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任、CBD开发公司董事长;
2003年05月至2006年05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6年05月至2006年06月,任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副书记;
2006年06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6年12月至今任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副书记、平谷区人民政府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