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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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是国家税务机关等主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其涵义包括三个方面:

1、税务机关是税款征收的主体,法律规定必须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其他部门不得代征。但是,法律赋予海关、财政等部门征收税款的,海关、财政等部门也可成为税款征收的实体,如关税、契税等。

2、税务机关征税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3、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全部解缴入库,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行为。

一、税收征收的原则

(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

(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七)税款优先

二、税款征收方式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五)代扣代缴

(六)代收代缴

(七)委托代征

(八)其他方式

三、核定应纳税额

(一)核定应纳税额的适用范围

(二)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三)加收滞纳金

(四)税收保全措施

(五)强制执行措施

(六)违反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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