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咏红[1],女,汉族,1957年7月生,江苏南京(河北束鹿)人,1979年4月入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教授。
1973.01——1974.12 湖南省衡阳地区卫生学校学习;
1974.12——1981.01 湖南省衡阳地区人民医院护士、团委副书记;
1981.01——1983.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自治区青联常委;
1983.08——1985.07 中央团校政教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5.07——1985.10 共青团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5.10——1991.05 江苏省团校负责人、校长、党总支书记、团省委常委(其间:1988.01 兼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1988.08—1990.12 南京航空学院政教专业本科学习);
1991.05——1995.10 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江苏省商业学校校长(其间:1988.09—1991.10 东南大学哲学与社会科学系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2.12 副教授);
1995.10——2002.01 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其间:1997.03—1997.12 参加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马里兰大学学习,2000.06 教授);
2002.01——2002.12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其间:2000.08—2002.12 南京农业大学经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12——2005.02 无锡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市级);
2005.02——2007.12 无锡市委副书记(正市级);
2007.12——2008.01 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08.01——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省八届、十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