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恒成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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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恒成,原系清庭远族皇亲,早年被送到日本振武学校及日本宪兵司令部附属的教练所学习,学业期满后回国,即被宣统皇帝封为警察兵科举人。军阀时期,历任北京九门提督衙门总教练,张作霖的奉军总司令部督察处督察长。抗战爆发后,雷恒成又背叛祖国,投敌组织“北京维持会”充任日寇所侵占的宛平、清宛、滦县等3 县的伪县长,不久又被调升管理山东22 个县的真渤行政公署的署长,效忠日寇。日本投降后,雷恒成自知罪孽深重,便改装化名“了明禅师”逃往北京西北角的一个避静寺庙内,隐居下来。不久他又化名赵志安,逃到上海,以卖卜为生。

1952 年10 月20 日,雷恒成在审讯中自我交代:“1927 年左右,我就任京师侦缉队队长时,先是北京邮政局在信件中发现了有一批共产党人,在俄国大使馆的兵营内驻扎。在报告了京师警察总监陈兴亚后,由陈责成侦缉处处长吴郁文和我具体负责侦察。因地点是在俄国使馆的兵营内,事先必须由外交部与各国公使交涉,设法排除障碍。后经交涉,得到某某等国的公使谅解,认为此乃中国内部之治安问题,使团方面无权过问。于是即开军警入内,逮捕了李大钊数十人。我那时只知道李是共产党员的头子,是有名的南陈(陈独秀)北李(李大钊)。当时是同我带领了四五十个警探去执行搜捕的。李大钊的小号勃郎宁手枪被我留用了。”

1952 年10 月,上海市公安局新成分局在该案的审结报告中写道:“查雷恒成为大汉奸,又确为当时逮捕杀害我党领袖李大钊等十余同志的主要凶手之一。为给李大钊烈士等同志复仇,拟判处雷犯以死刑,迅速执行,抄获之罪证及违禁物品,应予没收。”12 月17 日,华东公安部部长兼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国同志亲笔批示:“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53 年4 月26 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处长汤镛下达命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六条,比照同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判处反革命分子雷恒成以死刑,立即执行。其财产酌留家庭生活费用外,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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