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谷家栋[1],男,1956年10月生,汉族,江苏建湖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入党,1979年1月参加工作。
1975年08月,建湖县庆丰公社永安大队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
1977年03月,江苏师范学院物理专业学习;
1980年01月,建湖县中学教师;
1982年07月,建湖县委党校教师;
1984年03月,建湖县委党校干事;
1985年05月,建湖县法院沿河法庭副庭长;
1986年10月,建湖县法院沿河法庭庭长;
1989年03月,下派任建湖县钟庄乡党委副书记;
1992年01月,建湖县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3年06月,建湖县近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4年12月,建湖县颜单镇党委书记;
1996年03月,建湖县政府副县长(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南京大学领导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04月,射阳县委副书记;
2001年01月,射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2年9月至2004年1 月,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并毕业);
2003年03月,射阳县委书记(2005年7月至8月,省第五期城市规划专题研讨班学习;2006年12月,参加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班学习);
2007年11月,盐城市政府副市长。
负责工业、工业企业改革、安全生产、金融、民营经济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分管市经贸委、机电办、化建办、轻纺办、安监局和盐务管理局。
联系各银行、盐城银监局、盐城工商局、盐城质监局、盐城供电公司和盐城机械设备成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