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烈东,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96年入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厅副主任科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中国粮油食品总公司总裁办公室职员,中国粮油食品总公司战略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粮油食品总公司法律商标事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总公司法律商标事务部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总法律顾问,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委常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协管商业、粮食、供销工作。
分管工作
分管外经贸局、粮食局;协管国资委、招商局;联系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