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最低一级的领导职务名称.科级分乡科级正职和乡科级副职.
[分类]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一般为小型企业;中型企业的中层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以及相当科级的其它事业单位正职,
其他相当职务,如 科级主任科员享受科级待遇,但是属于非领导职务。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一般为小型企业,中型企业的中层副职),
县属重点中学副职,以及相当科级的其它事业单位副职,
其他相当职务, 副科级主任科员享受副科级待遇,但是属于非领导职务。
[股级问题]
过去,在科级之下还有一级,即为"股".现已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