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又被称为“新特区”,以区别于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的深圳等经济特区。“新特区”被认为是中国新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为“新特区”之后,广州、武汉、沈阳、成都、长株潭城市圈等多个城市和地区都提出了申请。
新特区新在什么地方,我们能够看得明白的是,它面对更复杂的形势,有更高的改革开放目标,涉及更广泛的领域,需要触及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作为综合配套改革,“配套”是其核心,单项改革或纯粹意义上的经济体制改革已不太重要,而更需要统筹兼顾和涉及社会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治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作为试验,它必须超越自身利益但又要通过自身探索和创新拿出全国可资借鉴的东西。作为特区,它应该具有一些不同于左邻右舍以及整个内地的特殊功能,从我国特区逻辑发展的应有之义看,新功能应该是自由港运作和金融创新。
2009年05月26日,深圳今日公开发布了已于本月初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通过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这个方案提出了深圳“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自主创新领先区、现代产业集聚区、粤港澳合作先导区、法制建设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定位,在中国做具有特色的“新特区”。
2009年05月26日,深圳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为中国第三个“新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