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鸿书
男,汉族,1921年5月出生。籍贯:辽宁省开原县。离休时所在单位:辽宁省高教局。职务:局长。
1938年考奉天矿工技术院(奉天工业大学),在学期间自发组织反满抗日活动,1941年加入共产党领导的抗联北满执委部(地下组织);1941年末被捕;1942年被判为“思想犯”,假释放,后根据组织意见奔赴祖国内地从事救亡工作;“八一五光复”后,随新四军回东北,经东北局分配在本溪职中做政治教员和学生指导工作;新中国建立后在安东(丹东市)中学、安东师范任主任、校长;1954年任辽东省教育厅副厅长,辽宁合省后先后在本溪任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大连师范学校校长,大连师范学院教务长;1960年任辽宁省教育厅高教局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兼高教局长,辽宁省数理学会副理事长,粉碎“四人帮”后任辽宁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中共辽宁省委文教部副部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1980年任辽宁省高等教育局局长兼党组书记;1984年当选为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1994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