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祖强,男,1960年2月出生,汉族,陕西兴平人,1993年1月入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
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在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工业会计专业学习;1981年7月至1987年2月任冶金工业部财务司科员;1987年2月至1988年11月任冶金工业部财务司事业处副处长;1988年11月至1991年6月任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事业处副处长;1991年6月至1998年6月任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事业处处长(期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专科转本科学习;1994年9月至1997年9月在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工程专业学习);1998年6月至2000年11月任国家冶金工业局体改法规司财务处处长;2000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央企业工委办公室财务处副处长、调研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任中央企业工委办公室保卫处处长;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局(清产核资办公室)清产核资处处长;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任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局(清产核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2007年5月至2007年6月任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副巡视员;2007年6月任命为中卫市委委员、常委,中卫市副市长。
协助代市长分管招商引资、科技、教育、卫生、地震方面的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卫生局、招商局、地震局、红十字会;代管司法局;联系中科院沙坡头试验站、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中卫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药材公司;联系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