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焕 男,1937年7月生,浙江新昌人。律师。毕业于浙江省杭州师范学院。原任职于浙江省临安市司法局。现已退休。主要业绩:被中国农工民主党杭州市委评为优秀党员。于1988年曾获得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所颁发的浙江省普法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和奖章。1996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受到嘉奖。曾在各家报刊杂志所发表的文章和论文有“殚精竭虑搞普法”、“传播法律为己任”、“真诚合作、乐于奉献”、“浅谈民主监督”等。现已退休,由于对法律的忠诚,继续在红旗律师事务所做法律宣传、诉讼、调解工作,发挥一点余热,作一点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