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11月7日,中共安徽凤台县委在该县白塘庙领导农民举行武装起义。
白塘庙是凤台城西北一个集镇。1928年2月,中共寿凤临时县委在白塘庙建立了凤台特支。同年冬,特支利用白塘庙小学开办了平民夜校,吸收了100多名贫苦青年入学,以夜校为阵地宣传革命道理,并以夜校学员为主体成立了白塘庙地区农民互助会,将方圆40多华里27个村庄的300余互助会员编成大队和小队,大队长由党的负责人吕少培担任。1930年8月间,中共凤台县委书记程东方在白塘庙传达了凤台县委关于在11月7日举行白塘庙起义的决定,并作了部署。10月底,吕少培召开支委会议,决定:一、暴动时间定于11月7日下午,组织4000名互助会员参加;二、吕少培为暴动总负责人,并组织10个暴动大队(龚文卿负责龚家大队;王振殿负责王桃园大队;桂永亮负责桂集大队;冯金书负责大冯家大队;吴家魁、吴家林、吴学山负责白塘庙大队;岳文奎、岳俊英负责福镇集大队;胡学品负责后胡大队;陈怀义、赵书策负责东陈家大队;吴家卿、吴学好负责宋家岗大队;刘金节负责洼刘大队)。
11月7日下午,参加暴动的30多个村庄的1500多名互助会员,手持大刀、红樱枪结集白塘庙。国民党风台县政府得知白塘庙举行武装暴动的消息后非常恐慌,急忙派县常备队300多人前往镇压。面对荷枪实弹、步步紧逼的敌人,暴动领导人缺乏必要的应付敌人的方案,指挥暴动队伍向敌人开了枪。敌人见暴动队人多枪少,立即向暴动队进行猛烈射击。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为减少损失,吕少培当即决定暴动队伍向西南撤退,分散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