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小平,男,河南郏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8年10月至1979年11月在陕西汉中市新铺公社插队劳动;1979年12月至1985年7月任汉中市褒河区团委书记、团市委常委;1985年7月至1986年8月任汉中市委组织部干事;1986年9月至1987年12月任共青团汉中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1987年12月至1991年4月任共青团汉中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1991年5月至1992年9月任汉中市铺镇区委书记;1992年10月至1996年8月任汉中市委常委、铺镇党委书记;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任陕西省汉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7年10月至1999年4月任汉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1999年5月至2001年6月任陕西省洋县县委副书记;2001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洋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陕西省汉中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07年元月以后任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省十届人大代表。
负责纪检、监察、审计、社会事业、信访工作。分管监察室、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