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越林 男,1953年5月生,满族,辽宁兴城人。1970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1999年1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管理专业。历任中共兴城县委办公室秘书,中共兴城县围屏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兴城县县长助理兼农委主任,兴城县副县长,兴城市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兴城市委副书记、书记,葫芦岛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葫芦岛市政府副市长,2004年10月任辽宁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科学技术、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省直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分管城市规划处、城市建设处、科学技术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省城乡建设规划服务中心、省城市节水和污水处理技术服务中心(省城市路桥收费管理服务中心)、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办公室、省直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