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未走的路
(美)弗罗斯特 方平 译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
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原文:
The Road Not Taken
by Rober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n.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n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赏析
人的一生中,常常会遇到许多需要抉择的时候。职业、爱情、婚姻等等,我们的面前摆着两条或更多的路,看上去都差不多,各有各的吸引人之处,而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去走,心里想着万一此路不通,还可以退回来,重新走另一条路。然而生活常常跟我们过不去,一旦走上了一条路,想要回头恐怕难上加难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颇有一种悲壮的感觉。
但有时我们会停下来,回头看看,不禁感慨万千,心想要是当年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现在不知会怎样了?这时的我们,真希望时光能够倒流,一切可以重来,就像科幻影片中那样,该有多好!
这种复杂的、每个人都有过的经验,被一位诗人敏感地捕捉到了,写成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名作。就是我们现在读到的这首诗,这位敏感的诗人就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代表人物之一、四次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
未选择的路采用了联想的艺术手法。
诗歌赏析各段详解:
第一段:他站在人生的路口上,他两条都想去,他看一条路到尽头
第二段:他选择人少的一条路,这条路充满挑战。
第三段:他想留下一条路改日再来走,但路很长很长。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回来了。
第四段:他回忆他的往事,又想起了那片森林,未选择的那条路.
为什么选择人少的路:那条路可能更艰辛,更需要开拓,所以更有价值,而且诗人一直都向往着更富挑战性。更美好的生活。
《未选择的路》借自然之路写人生之路只能选一条,要慎重选择,而且不能回头,写出了诗人对未来的想象。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一格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不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 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
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这篇文章写出了人生应正确看待眼前的“路”。他影响着我们整个人生
诗文特点
弗罗斯特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朴素,他“用日常聊天的语调建立他的诗行”,走了一条与其他现代派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这在当时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的美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最终征服了美国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他的书成了历久不衰的畅销诗集。一些代表作品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我曾在美国一位总统的演说词里见到过引用他的诗歌的片段。连起初认为他的诗歌“很乏味,而乏味的东西叫人读不下去”的艾略特,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当今英美诗人中最卓越、最优秀的一位了”。
但他的诗又与我们现在有些人提倡的口语诗不同,这主要表现在诗歌的内容及情感方面。他的诗大多表现了日常生活的哲理,有很丰富的内涵,其基调是幽默、积极和乐观的。他选择的题材大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因而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他的名言是“与众相通的经验,与众不同的表达”,他要写的是“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的东西。这与我国诗坛上的一些口语诗的自恋、无聊、空洞、插科打诨和玩世不恭有天大的区别。
读他的诗,我常常感到的是一丝会心的微笑、一种豁然的领悟、一声轻轻的叹息、一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幅笔触清淡的画面和一曲发至肺腑的歌谣。心浮意躁的人读不了他的诗,阅历太浅的人也读不懂他的诗。只有把人生当作一壶好茶细细品味的人,才能读懂他的诗!
另一个翻译版本,个人更喜欢的。
未 选 择 的 路
(美)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顾子欣 译
选自《外国诗》(2),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