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看待中美军事上的差距,笔者早有专门论述,在《给全党、全军上一课:如何看待美军的技术优势!》一文讲的比较透彻了。
有人觉得我牛,没办法,水平在那摆着呢!我要是一谦虚你们肯定说我虚伪。
在那篇文章中,我讲很多分析中美军事差距的方法,运用这些方法去分析,你就会发现“落后十年”与“中国威胁论”不矛盾。
两个国家军事实力上的差距,最基本的是三条:
第一是“质量差”。比如,我们的歼六、歼七要对抗美国的F16、F15,歼10、歼11要对抗美国的F-22A、F-35,就相当的困难。这就是质量差。
第二是“数量差”。比如,美国的“宙斯盾”舰有六、七十艘,而我们只有两艘,这就是数量差。
第三是“素质差”。这个素质主要是人的因素,包括战术思想、战斗精神等等方面,以往在分析军事差距时往往被忽略。僧格林沁用骑兵冲击敌人的机枪阵地,这就是素质差的表现;到了波兰人用骑兵冲击德军坦克的时候,就是素质差的极端了。
最简单的衡量差距的方法,就是量化的对比上述三者间的差距。比如:
如果说我们的四代机需要15年才能成军,那么现在我们在空军方面和美国的差距就是15年;
如果说我们一年造2艘宙斯盾,要赶上美国的数量起码要二、三十年,可以说海军水面舰艇的差距就是20多年;
如果说美军在1991年在海湾战争中就实现了信息化,而那时我们才茅塞顿开,可以说在实战经验、战术水平上我们落后了十多年。
当然,简单的比较不全面,毕竟军事较量是全方位的。要全面的比较,就需要借用《给全党、全军上一课:如何看待美军的技术优势!》一文的方法了。
尤其是引用“终极律”、“实用律”、“矛盾律”、“木桶律”这四条分析,中美之间的差距就在10年左右。比如:
引用“终极律”,假如可以推算出,我国10年内将实现在美国核先发制人的情况下核毁灭美国的能力,中美的差距就是10年;
引用“矛盾律”,假如弹道导弹打航母技术可以在10年内完全成熟,那么,美国航空母舰的优势将不复存在。
总体上说,中美之间在各个方面都有差距,在不同的领域差距大小不同,综合分析十年还是基本靠谱的。
我们说“落后十年”与“中国威胁论”不矛盾,是有历史和现实的依据的。
从历史上看,抗美援朝战争中,尤其是前五次战役期间中美之间的差距有多大?抗美援越期间中美差距有多大?美国不领先我们二、三十年,没有胜利的可能。而且现实情况下,在技术领域获得突破往往需要更长的周期。二战期间,四年时间飞机就从活塞式进入喷气时代,十年技术可以进两代了;而现在十年的差距就是半代而已。
所以说,如果美国评估后认为中美差距是十年,他们有理由恐惧。
后附《给全党、全军上一课:如何看待美军的技术优势!》一文,此文绝对是可以说的经典,经典到我要去申请专利了!
给全党、全军上一课:如何看待美军的技术优势!
本文总结了军事斗争的几条基本规律,可以帮助全党、全军找到对抗强敌的办法,因此具有特别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望全党、全军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为未来可能进行的反侵略战争作好充分准备。
规律一、质量律
质量律说的是,军事技术质量占优的一方,在战争中必然更容易获得优势地位。绝对的质量优势,往往体现为装备水平的代差。比如,美国载人航天比我国早40年,装备3代机比我国早30年,核潜艇比我国早30年等,这些都表明美国在技术领域的绝对优势。
规律二、数量律
数量律说的是,装备数量占优的一方,在战争中同样容易获得优势地位。比如,美军的三代机数量是我国的5倍以上,核潜艇数量是我国的10倍,“宙斯盾”驱逐舰是我国15倍,等等。
说明:质量律和数量律的效果可以叠加。比如,美国三代机数量是我们的15倍,而四代机的研制我国又落后于美国;我国的核潜艇技术上落后于美国,数量上有绝对劣势;我国的航母技术刚刚起步,而美国已经在实战和建造航母上拥有近百年的历史,同时拥有12艘超级航母及10艘两栖舰。这些叠加效果,美国在技术方面的优势是相当明显的。
美国的技术优势在战争中的体现,就是美国不是轻易能够被打败的,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与之对抗,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就是例证。
那么,美国为什么会在朝鲜、越南,没有依靠绝对技术优势达成战略目的呢?因为战争中还有其他规律起作用。规律三、终极律
终极律说的是,一旦存在一种终极武器,那么其他技术优势的作用将被大幅打折。大家都明白现阶段的终极武器就是核武器。美国人形容在朝鲜、越南是被束缚了手脚作战,事实也是如此。美国对于中国并没有象对日本、德国和南联盟那样,利用常规兵器优势予以全面摧毁,关键就在于,朝鲜战争期间,前苏联提供了核保护伞;而越南战争期间,我国已拥有核武器。
有同志会疑问:美国的核武器按照数量律和质量律都占优势,为什么不敢轻易使用呢?这就是涉及终极律的两个补充律。
规律四、捆绑律
捆绑律说的是,由于核武器威力巨大,所以把核国家和相关国家捆绑在一起。朝鲜战争期间,麦克阿瑟扬言核轰炸中国,此言一出先吓瘫了丘吉尔:虽然前苏联当时不能核轰炸美国,但可以核轰炸英国作为报复。前苏联搞沙文主义,意图核袭击我国,遭到美国反对,因为美国不能纵容随意打开潘多拉盒子的行为。
不仅国家间被捆绑,国内利益阶层也会被捆绑。二战末期核轰炸日本是众望所归,而以捍卫“自由”、“人权”为借口实施核轰炸,理由对于“民主”国家来说不够充分,代价对于发达国家来说难以预料。
这就是捆绑律导致的有核不能用的局面。
规律五、实用律
实用律说的是,核武器以实用为原则。这个使用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是突破数量律和质量律的实用。就是说,只要有足够的力量给对手以毁灭性的打击,对手核力量的数量律、质量律优势将不起作用。美国可以毁灭中国10次,我们能毁灭美国一次,实际是等效的。美国把能够毁灭中国10次的核武器全投下来,全地球的生存环境将同步恶化,实际对美国也是致命的。
其次是突破捆绑律的实用。美国轰炸中国本土,中国更有理由以核武器自卫;美国跑到中国的家门口作战,自然给中国使用核武器提供了缓冲区。这样,就突破了用核的对内捆绑。对外,俄罗斯等核大国如果不能制止美国利用技术优势对中国的毁灭性打击,就无法消除中国用一切可能手段反击的借口,因此,为了自身的安全必然阻止美国的行动。
说明:终极律、捆绑律和实用律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是终极武器运用的特殊规律。我国早就认识到起作用,为此做了大量准备。比如加快建设二炮、加快核武器小型化、坚持自卫原则等,实际就是三律的具体运用。
同时用三律还可以窥探我国在朝核、伊核问题上的根本立场。在一个100多人的大房间里,5个人有炸药包比较好协调关系,10个人有就难度极大了,如果50个人有,那就人人自危了。
说到这里,同志们可能还有疑问,虽然由于终极武器的存在限制了美国人的手脚,那么在局部地区,为什么美国的技术优势没有达成战略目的呢?这就是常规战争中的另外两条规律起作用了。
规律六、矛盾律
矛盾律很好解释,就是有矛就有盾,在某个方面的绝对优势,可能被其他方面的优势所克制。矛盾律的运用非常广泛,可以说人类战争史就贯穿着矛盾律。
比如,朝鲜战争中上甘岭战役,我军的坑道抗住了美军绝对的炮火优势,我军的纵深穿插、断敌后勤的战术克制了美军机械化的优势等。
比如、越南战争中,在热带雨林和山岳丛林地区实施的游击战,克制了美军的装甲、炮火的优势;以少量歼击机、高性能的防空导弹和大量高射炮,抗住了美国的空中优势。
这些都是矛盾律起作用的结果。
矛盾律并非弱势一方的专利,而是弱势一方对矛盾律的依赖更强烈。
规律七、木桶律
有一个著名的说法,一个木桶的盛水量,取决于其最短的一块木板。
这实际说的是在系统对抗中,系统中的薄弱之处往往是其致命的弱点。
如果把美国、美军看成一个系统,在局部战争中的失利,根源在于被对手抓住了弱点。
朝鲜战争中,在前期的运动战美军的弱点是依赖后勤,在后期的阵地战美军的弱点是士兵贪生怕死、攻坚能力弱。这些都导致了美军无法打赢朝鲜战争。
越南战争更反映了美国这个系统的弱点,那就是民主制度幌子下的复杂利益纠纷。美国要打越南战争,必须给出一个充分的理由,必须保证一个合理的代价。当战争的残酷性已经不能用维护“自由”、“人权”来解释,当代价大到令美国人心惊肉跳的地步,美国就只有选择结束战争。
说明:矛盾律,侧重于战术对抗;木桶律,侧重于战争决策。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前屡次吃亏,就是没有找到在终极律等三律起作用的前提下,利用矛盾律、木桶律的办法。后来美国痛定思痛,重新开动了其战争机器:在对一系列小国的作战中,通过孤立对手,美国完全放开了手脚;在海湾战争中,以空制地歼灭伊拉克坦克集群;在南联盟通过轰炸其经济基础设施迫使随手就范。一连串胜利显示了他们对上述战争规律的灵活运用。
战争的具体条件会变,但战争规律性的东西是不会变的。我们由于台海、东海等问题面临着美国的军事威胁,如果做战略、战术和技术上的准备,关键还是深入了解战争规律,有针对性的准备。
希望全党、全军结合本职工作,联系方方面面,深入掌握战争的实质,能动思维,找出对策。
如果有人身居高位却对此束手无策,建议主动把位子让出来,我阿二想当领导已经好多年了!我就是想为人民多做一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