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空军在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理工类本科在校学生和军队院校理工、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自然条件
1.年龄:16-19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籍: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系招收年度应届理(文)科高中毕业学生。文科生招收数额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
3.户口:考生必须有招收任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正式户口。
(二)身体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2.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劂史者;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明显斜视者;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三)心理素质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4)有恋爱对象的;(5)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现实表现好,历史清楚。
3.报考态度:考生自愿,家长支持。
(五)文化条件
参加明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俄语),高考成绩和数学、英语、物理单科成绩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并通过空军集中选拔录取阶段组织的文化二次选拔者。
(六)大学生报考飞行员的基本条件
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学生,必须符合空军规定的自荐条件,经所在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
在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级学生和军队院校理工、指挥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与应届高中毕业生相比,主要是自然条件和文化条件有不同要求。普通高校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应招对象的年龄上限为24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理工类本科二年级学生应招对象年龄上限为22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本人必须是经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完成了高校本科二年级教学大纲学习内容,学习成绩优良。本人自愿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李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