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日元在转包中不见踪影,暴露出日本政府在使用处理遗弃化武资金上的招标不公和监管不力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郭一娜发自东京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日本国内资金挪用事件,它还涉及时刻可能被遗弃化学武器危及生命的中国人的安全。
10月18日,日本媒体披露,从日本一家名为“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机构”的公司承包了部分项目的太平洋国际咨询公司(Pacific Consultants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PCI公司)的两位前社长,因涉嫌非法挪用处理遗弃化武专项资金1亿日元(约合625万元人民币),被日本东京地方检察院特别搜查部批准拘留。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对此事所作的反应是:“中方希望此事不要影响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的进程,也希望日方以负责任的态度早日解决该问题。”
同日的日本《朝日新闻》发表社论,认为“处理遗弃化武是日本外交事务。在这一舞台上发生非法挪用事件降低了日本的外交信用”。次日,日本内阁府负责处理遗留化学武器工作的特命担当相岸田文雄对记者表示,“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情,令人感到很遗憾。”
为什么这笔“救命钱”会遭到挪用?日本政府在使用处理化武资金上到底存在哪些漏洞?《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亿日元神秘蒸发
PCI公司成立于1969年,2000年与其他公司组成日本太平洋咨询集团(Pacific Consultants International Group,简称PCIG),PCI公司变成该集团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承接日本外务省在海外的政府援助事业。
中日两国在1999年就处理遗弃化学武器达成协议后,日本政府在年度国家预算中拨专款用来对遗弃化学武器的调查回收,并成立了隶属内阁府的专职机构——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
内阁府担当室从2001到2003年,对遗弃化武的调查研究采用了公开招募的形式。最终,由PCI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出资成立的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另一家机构共同承担了遗弃化武的前期调研工作,共接受内阁府拨款64亿日元。
但2004年4月后,承包方式发生了变化,招标由公开走向了“地下”。内阁府担当室将此后的实地考察、挖掘、建回收设施等核心任务,在不经过公开招募的情况下,单独交给了当年3月成立的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公司(Abandoned Chemical Weapons Disposal Corp.以下简称ACWDC)。这项被日本媒体称为独家授权发注的合同(日语称为“随意契约”),期限从2004年到2006年,拨款资金为234.3亿日元。
ACWDC不经公开招标从内阁府担当室拿到这笔合同后,把其中1亿日元左右的项目又“随意”委托给了PCI公司。事实上,ACWDC和PCI公司都属于太平洋咨询集团旗下,彼此为关联公司。PCI公司又把任务倒手给了太平洋咨询集团旗下的另一家土木建筑公司——太平洋项目管理公司(Pacific Program Management,以下简称PPM公司),而PPM公司又再次把任务塞给了其他公司。在几经倒手后,ACWDC委托给PCI公司资金中的1亿日元就悄然蒸发了。
值得一提的是,PCI公司本来就是个有“前科”的公司。2000年在承包外务省关于哥斯达黎加农村开发计划项目时,就曾因伪造收据、非法挪用资金1亿日元而受到外务省的点名处分。
不公开招标有苦衷?
这次PCI公司前社长被逮捕,有一个人并没有感到惊讶,他就是日本参议院议员今野东。
早在2005年4月,内阁府担当室与ACWDC的“随意契约”,就引起了时任众议员今野的关注。PCI公司到底是怎样一家公司也不是特别清楚。于是他向日本政府提交了质疑书。
收到日本政府的答辩书时,今野难掩失望之情。“答辩书中没有透露任何我期待的新信息。基本上掩饰了所有可疑内容。”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两年后PCI前社长被拘,果不出我所料啊!”
那么,内阁府担当室到底为什么要绕过公开招标而单独承包出去呢?担当室室长恒吉雄一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表示:“掌握处理遗弃化武技术的公司很少。处理在华遗弃化武涉及去中国实地进行探测挖掘等一系列工作,如果后期频繁更换承包公司,不利于处理工作的进展,所以我们改为了单独承包。而且政府当时对单独承包并没有那么严格的限制。”
按照内阁府的话,把任务单独交给ACWDC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而今野议员却仍然表示质疑,“我曾经调查过,在建立处理池等项目上是可以通过竞标的形式来分配的。”今后能否由单独承包改为公开招标呢?恒吉室长也承认“不能否定这种可能”。官方对资金缺乏监管
除了当初的单独承包外,内阁府担当室对承包公司的监管不力,也是导致这次资金被挪用的原因之一。在今野议员意料之内的挪用事件,却大大出乎恒吉雄一的意料。“我们没有想到他们(PCI公司)是这样的企业!作为政府机构,我们应该对承包公司进行监管。但此前,我们只检查了他们是否具有承包项目的能力。”
据悉,内阁府担当室只了解ACWDC把部分项目委托给了PCI公司,对PCI公司还把项目进一步下拨给PPM公司却毫不知情。
截至2007年,日本政府已拨用于处理在华遗弃化武的资金中,其中专门支付给ACWDC的达446亿日元。由于内阁府没有熟悉遗弃化武处理的专才,每次只能是ACWDC要多少预算,内阁府就支付多少。明年,ACWDC还将向内阁府申请40亿日元的资金支持。
“ACWDC交给内阁府的预算报告都很笼统,如果内阁府认真检查核实的话,肯定能发现漏洞。”知情人士告诉日本媒体。
只是冰山一角?
现在,关于这1亿日元的具体流向,日本警方正在调查中。除了这1亿之外,是否还有更多的资金被挪用?日军遗弃化学武器威胁下的中国人,在等待日本警方的调查结果。
根据中日两国政府的协议,在华遗弃化武的处理工作应在2007年4月前完成,但是日本政府将此计划又延长了5年。这次资金挪用事件会不会进一步延长处理遗弃化武的时间?恒吉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们尽量为不出现那样的结果而努力。”
日方资金能否全部到位?
就在日本企业挪用化武处理资金的同时,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武处理,还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韩轩发自北京作为一直关注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者的学者,高晓燕听说资金被挪用事件时,第一反应是“这么多的钱被挪用,感觉多少有些难以接受”。
就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的前一天,日本《读卖新闻》记者也向这位来自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抛出了同样的问题。“就连采访我的日本记者也觉得,这些钱给这些中国受害者医疗岂不更好,应该用在正地方。”
就在日本企业挪用化学武器处理资金事件发生的同时,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处理,还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化武处理耗资巨大
其实最近这起事件里面被挪用的资金数额,占整个化武处理资金的比重可谓“九牛之一毛”。
按照中日双方达成的协议,要在吉林敦化的哈尔巴岭建立一个销毁厂,集中把东北地区的化学武器都在这里销毁(对于东北之外其它散落的则采取移动式的销毁措施)。曾有日本人估算,在哈尔巴岭附近建一座大型销毁工厂,包括道路、供电、安全设施在内的前期投入,至少得5000亿日元。如果加上现场挖掘回收、辨认清理和开工后维持销毁工厂的正常运转,其花费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有专家估算,基本销毁日军在华遗弃化武预计要1万亿日元。
据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鲁义教授在《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工作的进展与现状》一文中记录,2001年9月日方派员清理黑龙江省北安市的毒弹,从挖掘、回收、辨认到封存,仅仅两周时间就耗资13亿日元。2003年9月日方人员赴石家庄清理52枚毒弹,三周的经费预算为2.8亿日元,可见其耗资之巨。
日方掏钱“精打细算”
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曾向媒体介绍,当年因为考虑到运输安全问题,中国政府才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从这一点来讲,中方为协助日方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1999年7月30日,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政府将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它资源。”这就等于日本政府花钱买一个化武不运回国内的对等条件。但是日本政府是否兑现了承诺呢?
“99年到现在,还没有听说过因为资金问题延缓化武处理进程的问题。”据已退休的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教授纪学仁说。该学院的履约事务办公室参与了遗弃化武的处理。而另一位专家也持同样看法,他认为导致处理拖延的主要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
据《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从日本内阁府网站查到的数据:日本用在处理遗弃在华化武方面的费用,1999到2005年度实际花费共计389.4亿日元,而2006年度预算是177.1亿日元,2007年度预算是211.6亿日元。
不过日本人在这笔资金使用上的“精打细算”,还是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纪学仁说“比如人工费啊,他给你一个个算,很细致。咱们最早和他们谈判说按照日本国内的劳务工资水平支付,但日方说按照中国的,最后是按照国际的,取了个折中的做法。”
检验诚意的关键时刻
其实,由于目前处理资金都花在被专家认为是前期的准备工作上,对日本政府态度的更大考验还在后面,特别是哈尔巴岭工程。
按照日本政府的财力,根本不是问题。但因为目前销毁的截止日期已经推迟到2012年,等到日本政府应该拿出钱修建哈尔巴岭的销毁厂的时候,会不会“赖账”呢?
中方专家对次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认为日本政府没有故意拖延资金的意思,尽管日本国内有些右翼势力提一些无理的要求,但预算估计不会有影响。另一种看法则认为,不能完全排除到时出现经费不到位的情况,也不能完全排除日方到时以资金问题作为拖延化武处理进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