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国防部于日前表示,以色列的图像卫星国际有限公司(Imagesat International,ISI)将为中国提供卫星图像服务。有鉴于这样的卫星图像也可以用于军事用途,成为侦察或间谍卫星的一种,生怕激怒美国的以色列政府已经请示过布什政府,并获得其首肯。但是美国向以色列提出两大条件:一旦遭遇国家危机,美国有权指示以色列暂停这项服务;此外,以色列必须在24小时前知会美国北京选择的卫星拍摄目标。
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科技和公共政策项目的负责人詹姆斯·路易斯(James Lewis)博士就认为,美国没有理由公开阻止以色列向中国提供图像卫星服务,因此,华盛顿就想出了这么一个委婉的方式,逼迫中国自动放弃。
“我认为美国提出这两项交易的前提条件,就是算准了北京不会接受,间接达成以色列同中国做不成这笔交易的目的。”路易斯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评论道,“这么做也等于将焦点转回中国的身上--如果中国使用这些卫星服务的目的本来就是良善的,不是用来做军事情报搜集,就不应该反对美方提出的条件。”
美刻意阻挡中以交易?
图像卫星国际有限公司总部设在特拉维夫,是全球第二家--也是除了美国以外的唯一一家--提供商业卫星图像的跨国公司。2000年12月,ISI凭借以色列军用侦察卫星Ofeq-5为范本,成功发射了EROS A卫星,其第二颗卫星EROS B也于2006年中投入使用。ISI虽然是商业操作,但它的客户多半是政府和军队,其最知名的产品是向各国政府提供高精度卫星图像,让数个国家“共享”其卫星使用权。ISI背后的大股东其实是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Israel Aircraft Industries)和以色列国防承包商艾比特(Elbit Systems),另外也有一些美国和欧洲的资金。
美国防务信息研究中心(Center for Defense Information)的主任、空间安全专家特丽莎·赫金斯(Theresa Hitchens)认为,美国政府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权力去要求ISI照着它的旨意行事,不过,考虑到美以之间曾经因为ISI的卫星图像服务产生不快,五角大楼抢先一步对这笔卫星图像服务设下条件,也是可以理解的做法。
“在阿富汗战争刚开打时,美国就曾要求以色列政府停止ISI对阿富汗地区的卫星摄像行动,却遭到以色列的拒绝。当时以色列给的理由是,ISI是一家私人企业,政府无法掌控。事实上,ISI虽然是私企,但是以色列政府手上是握有不少股权的。”赫金斯对《华盛顿观察》周刊分析道,“但就以色列和中国在谈的这笔交易而言,美国事先就要求有‘快门控制’(shutter control)的权利,的确是前所未有。我个人觉得美国的要求有些奇怪,但是他们或许是考虑到早年阿富汗战争时的情况,而对以色列提出这样的先决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国家同ISI签署特别协议,取得单一时段独立、秘密操作该公司卫星的权利,印度就是一例。获得独家操作卫星权的印度可以自由选择欲拍摄的地面目标,并将图像上传到印度境内的控制基地,其卫星足以侦察涵盖以基地为中心、半径长达25,000公里的地面范围。ISI提供的服务无疑节省了一个国家自行研发、发射卫星的成本,因此需求者众。
路易斯表示,就算中国取得ISI的卫星使用权,也只能用来侦察邻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菲律宾以及台海,最远或许能及关岛,但它被用来侦察美国本土--例如洛杉矶--的可能性极低。但无论如何,华盛顿对于任何对中国出售的军民两用技术都会十分敏感,也因此,美国不会乐见中以这笔交易成交。
美国对中以的这笔交易设下两大条件,无疑将剥夺中国使用此卫星的独立性和自由度,华盛顿摆明了是希望中国拒绝这些条件,这样中以的这笔生意也就做不成了。
“美国希望ISI在24小时前通知美方中国的摄像目标,是相当过分的要求。我看不出五角大楼有任何权利掌握这样的信息。这是违反中国主权的做法,如果我是以色列商家或是中国买家,我会拒绝这样的条件。”赫金斯对《华盛顿观察》周刊直言道,“或许,美国就是刻意提出这样过分的要求,为的就是让中以双方不会成交。”
但也有一些专家认为,美国政府是为了弥补过去多次阻挡以色列同其他国家的军事交易,才会点头放行。美国政府曾经在2005年要求以色列加入美国对委内瑞拉的查韦兹政府实行的禁运措施,冻结所有对委内瑞拉的军售案,甚至取消已经签署的采购案,包括对委内瑞拉拥有的F-16战斗机进行升级的动作。
“这笔交易若是通过,以色列的公司当然会十分兴奋,但是以色列政府深知美国不会高兴的,因此选择事先征询美国的意见。美国提出对这笔交易提出的管控条件虽然不寻常,但并非前所未见。”路易斯分析道,“这么做对以色列、中国和美国任何一方而言,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情况。但是中国想要这样的卫星图像已经很久了。如果北京取得这些侦察图像的目的不是军事用途,或许它会同意美国的条件。”
美国--中以军事交流的长期阻碍
以色列政府这次主动征询华盛顿对这笔交易的意见,也是记取过去的多次教训而学乖了。以色列虽然是中国的第二大军备供应国,但以色列在过去数年间曾经两度取消同中国的军售协议,都是因为美国的反对。2003年,以色列同意对中国出售载有以色列自制的先进预警雷达系统“费尔康”(Phalcon)的战斗机,但在美国的强烈抗议下,以色列不得不取消交易,并对中国付出3亿5千万美元这一天文数字的赔偿金。以色列和美国从中学到了教训,建立了双边咨询机制,以避免类似的窘状重演。
然而,好景不长,美以之间的军事互信再度因为以色列同中国的军事交易而爆发危机。中国曾在1994年向以色列购得“哈比”无人攻击机(Harpy Attack UAV),并于2004年将一部分无人机零件送回以色列以进行升级。由于以色列认为哈比无人机是以国自制的,并没有美国的技术支持,因此事先没有向美国交代。2005年初,华盛顿通过台湾方面(台湾也于2004年向以色列申请购买哈比无人机)获得消息后,五角大楼大为震怒,时任美国防部次长的道格拉斯·费斯(Douglas Feith)不但要求以色列不要将这些属于中国的无人机零件送回,更指控当时以色列国防部总司长亚隆(Amos Yaron)对美国隐瞒这笔交易,并威胁要摘掉亚隆的乌纱帽。
哈比无人机事件引来华盛顿对特拉维夫的极度不满,报复措施也跟着出台。五角大楼先是暂停了同以色列分享F-35联合打击战斗机(Joint Strike Fighter)研发项目的资讯,同以色列国防部高级官员的往来也即刻告终。以色列政府最后不得不屈服在华盛顿的强力打压下,决定不将哈比无人机零件送回中国,并就此对中国做出赔偿;以色列并同美国签署备忘录,授予美国在未来审视以色列军备出口项目的权力。以色列国防部官员亚隆少将也在数个月后退役。
在华盛顿眼中,卫星图像这样的军民两用技术虽然不似无人战斗机或雷达预警系统这样的军备来得敏感,却还是如芒刺在背,尤其是卫星侦测技术或许会在台海冲突时起到关键作用,对可能被卷入战争的美国来说,自然引发负面反应。如果以色列同中国最后无法达成协议,路易斯表示,中国还是可以向其他欧洲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采购所需的卫星摄像服务。
赫金斯也说,欧盟对中国的武器禁运并不包括军民两用技术的出口,但美国政府却还是谨守1990年代以来对卫星技术的出口限制,禁止对中国出售敏感的先进卫星技术。赫金斯直言,她认为这么做严重伤害到美国高科技公司的海外市场占有率。
以色列同中国在侦察卫星图像的合作也扯出台湾的军事采购历史。早在2000年ERO A卫星投入运作时,台湾便是ISI除了以色列之外的首位“卫星操作伙伴”(Satellite Operating Partner)。ISI原本应该在2004年前发射第二颗卫星,并给予台湾使用权,但是直到2006年ERO B发射后,ISI还是没有履行合约,最后只能对台湾进行财务上的补偿。为了这个合约纠纷,ISI的原始经办人甚至在美国纽约地方法院状告ISI的大股东,认为ISI的做法是违反公司利益的。
赫金斯认为,以色列希望能打进由俄罗斯独占鳌头多年的中国军备采购市场,已经积极耕耘了很多年。相比之下,台湾的军购市场几乎不足一顾。但考虑到同美国的战略关系,以色列政府的立场的确十分为难,但赫金斯相信,以色列将会继续以商业利益为首要出发点,以色列军火商将会不断地测试华盛顿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