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八万五不够花 梅艳芳母亲生活费增至12万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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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歌手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自爱女离世后,每月均由遗产管理人汇丰国际信托发放六万八千元临时生活费,梅妈嫌不足够,早前成功申请增加至八万五千元后,梅妈昨再向法官申请把生活费增加至十五万,法官参阅梅妈呈交的支出表列后,下令把临时生活费上调至十二万元。又指若有发生突发事情如梅妈急须医疗费,可派代表向法庭作出紧急申请。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将鲜花,放在梅艳芳蜡像手里 据报道,梅妈昨在儿子陪同下到达法庭,没有律师代表的她向法官申请增加临时生活费,她指八万五千元根本无法应付她的日常生活,她要照顾一家六口的膳食,支付两个工人、一个司机和六条狗的费用,又要购买万多元补品。

当法官宣布把临时生活费调至十二万元时,梅妈立即站起来“讲价”,谓每月都要支付万多元利息,惟法官指若利息不合法收数,梅妈可报警求助。

遗产管理人一方就指现时遗产只剩一百八十万,若增加生活费,将会对现金流造成压力,遗产管理人有责任监察现金流状况。

法官则提议,有必要时可将梅艳芳的物业出售,以纾缓现金流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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