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突然宣布,情报部门“法务部调查局”离职的“调查员”陈志高被大陆相关机构“吸收”,涉嫌买通其在该局“经济犯罪防制中心”担任“专员”的同学林羽农刺探该局情报,案情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台北地方检察署已在11月20日上午侦结本案。台检方说,涉嫌担任“共谍”的是前调查员林羽农(54岁)和陈志高(55岁)。案发后,两人均坚决否认当“共谍”,称处理的是“调查局”内部的一般数据。检方又认定两人涉嫌贪污、违反“国安法”及“国家情报工作法”,要求判陈志高18年徒刑,林羽农12年徒刑。
检方侦讯时,陈志高称,他到大陆做生意时,曾告诉朋友他在台湾做过“调查员”。两年多前,大陆有关方面查出他的底细后,软硬兼施说服他做“共谍”。陈志高辩称,他被恫吓如不帮忙搜集情报,“性命会不保”,迫于无奈才答应,希望检方能从轻量刑。
对此,台湾当局定性为“调查局发生最严重的共谍案”。然而,岛内各方却纷纷质疑此案,理由一是该案公开的时机恰逢两名台商让当局脸面扫地,想以此转移公众视线的意图很明显。二是林、陈两人的说法不合常理,在当前情况下,以“威逼、恐吓”的手段让人当间谍根本不符合“间谍自愿”原则。正常人都明白,这种“间谍”太不可靠,一派出去估计就回不来。三是当事人根本不承认自己是“间谍”。因此,这桩案子越看越蹊跷,更像是台湾当局为转移媒体注意力炮制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