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咱们的“吃文化”,向来为国人津津乐道,亦为国外友人所称道。“吃”,已不仅是为了果腹、充饥,人们讲究的是“吃出个门道,图个新鲜”。
在我们的餐桌上,只要是市场上越少的东西,不管它的营养价值怎样,总会有人想着法子把它弄来吃。在咱们的“吃文化”中,真可谓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皆可入我餐桌。”
在如此“吃”的背景下,流浪猫被送上餐桌当菜肴也许就不足为怪。其实,吃出个味道,吃出个门道来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我们别忘了吃果子狸给我们带来了非典,吃福寿螺带来了管圆线虫病(属于脑膜炎一种)等。依此来看,还是请各位食客不要对猫肉太犯“馋”了。
最近看了一个美食电视节目,一位美食专家给我们介绍了N个菜系(除了八大菜系之外,又细分出若干小的菜谱)。他有一句话让人记忆深刻:“做出来的菜是什么又不是什么(用另外的材料做出某种菜肴的味道),那才是烹饪技术中的高手”。这让我想起一部电影——《满汉全席》。在盛况空前的“满汉全席”大赛中,比赛的一方想出一个以豆腐脑仿制猴脑的绝招,终于出奇制胜。这也许算得上是烹饪文化的最高境界。
一直以来,坊间流传着一个戏言:长了翅膀的除了飞机、长了腿的除了凳子、水中游的除了潜艇,其他都会被咱们搬上餐桌。我看,咱们的“吃文化”何不都上升一个层次,来个“吃什么却不是什么”;要么就学学欧美国家,吃得营养却简单些。
另外,记得在2003年,有一位厨师张兴国感动了许多人。他并没有什么惊天的壮举,他只是不惜一次次地被解雇也要坚持拒绝烹饪野生动物。虽说流浪猫不是野生动物,在当前的法律条件下拿来吃亦不属于违法,但从道德的层面上看来,诸如猫、狗之类的动物还是少上餐桌为好。前不久,还在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位随子女旅居美国的中国老人,为了想吃一只被误砸死的狗差点入狱。我看,咱们也需要着手这方面的立法,以保护动物,从而维护人们自己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