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与北京电视台解约? 圈内人曝出“四个原因”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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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李湘虽与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签约两年,但由于合同是“1+1”制,即李湘和北京台只要任何一方在一年合作期满前的一个月单方面提出不再续约,双方的合作便告终止。

对于李湘此次解约申请,圈内人猜测原因来自四方面。首先是重新投入运营的快乐星公司,在2008年会开办大型电子杂志《相信》,与杨澜的《澜 LAN》、鲁豫的《豫约》、老徐的《开啦》和赵薇的《天使旅行箱》一争高下。公司在明年还会斥资 2亿元投资5至8部影视剧的制作,身为董事长的李湘分身乏术。

其次是去年一度在春节联欢晚会等重大庆典上遭到老东家湖南电视台“封杀”的李湘,最近已被“解禁”,在湖南卫视几档黄金时段播出的一类栏目重新担任主持人。相对于仅仅在北京地区播出,直到午夜12点后才上星的《每日文娱播报》,任何人都更愿意选择影响力更大的湖南卫视。

第三方面原因,是李湘与《每日文娱播报》签约的费用,远没有外界纷传的60万元年薪,实际年薪是15万元,也就是说李湘今年录制的180期节目平均每期的费用不到1000元。

第四方面原因是受老搭档汪涵健康状况的启发,大忙人李湘渐已懂得“青春是无价的,生命是脆弱的,银子是挣不完的,健康是最重要的”。2007年已在南航的头等舱里飞了500多趟的她,在新的一年里必须有所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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