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唯与后冠的失之交臂实非战之罪。显然评审考量她在“最佳新人”已胜券在握,也把陈冲今年3部影片《意》、《色,戒》、《太阳照常升起》整体纳入参考,尤其陈冲在未获初审提名的《太》片虽只出现四分之一,但匪夷所思的表演形式令人大开眼界。此结果和1984年杨惠姗在保守评审抵制下未以炉火纯青的《玉卿嫂》而改以较制式的《小逃犯》提名,但依然打败《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的姚炜,异曲同工。
国际影评人协会首次在台设奖,此奖在各影展的鼓励对象不一致,如在金马奖鼓励的是以“作品在两部以内的新导演”为主,如果搞不清楚给奖方向的话,就会误会这座奖的意义。
当大部分人把焦点摆在得奖结果,我觉得反而是检视几个制度面问题的时候。今年金马奖大费周章到内地进行“破冰之旅”,结果大陆影片被提名后才退赛的窘境却是史上之最。这盆冷水浇出了大陆对金马的眼红与抵制,却也点醒金马奖的一厢情愿。如何在维系金马的格局同时因应这个未解的难题,实是当务之急。
另外今年金马奖评审制度锐意革新,立意虽佳,却忽略了执行与现实的问题。所谓“大评审团制”,不过就是初审21人加决审7人,决审评审每项都评,初审评审仅就专业部分给分,因此最后决定各项得奖结果的人数跟过往其实差不多,只不过不再是每个评审都需要面面俱到。然而交由各电影团体推荐人选而忽略部分公会的虚存化及高龄化,则注定部分初审评审的不适任(这由饱受争议且彼此矛盾的入围名单即已看出)。
加上金马奖严格的看片规定(一律要在规定的场所与时间内看片),一旦报名影片数量大增,一天看个5、6部也不无可能,看片品质势必滑落。而改采“计分制”而非“投票制”,最大问题是部分评审刻意拉大分数差距,而造成讨论时明明不是焦点却在最后胜出,例如未获决审评审青睐的范冰冰竟以“心中有鬼”突围而出,就十分吊诡,可见执行方式仍有再检讨的必要。
最后要对颁奖典礼发个牢骚,如果想学奥斯卡成为一个好看的秀,就请精省几个无关紧要又过时的表演,及拜托各位颁奖嘉宾(还有撰词人)请多花一点精力在服装以外,太多冗长、无趣、互褒、把观众当白痴的对话,已让我视观赏颁奖典礼为莫大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