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大会2007年11月29日通过
(中国 北京)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大会于2007年11月28-29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代表达成以下共识:
1.中医药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悠久文明,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积累,依靠其行之有效的辩证论治方法,保障了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也为世界医学科学的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其特征是针对个体病症量体裁衣的进行治疗,并以整体论为基础。
2.中医药作为一门以实践为基础的医学,以东方哲学的整体论、系统论和辩证法为坚实基础。它注重身体系统与局部的联系,把人体的健康与疾病视为动态平衡、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医科学重视疾病诊治与病人所处环境的结合、重视某一疾病诊治与人的个体因素的结合、注重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健康体系的建设、注重医药结合和对症下药。
3.人们普遍认为,中医药应当能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对中医药科学内涵的认识不足,因此需要开展深入的研究,提高中药的生产工艺、安全性和质量控制水平,同时适应进入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4.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人类医学模式、医疗模式和疾病谱正在发生转变,我们认识到中医药与其他医学的结合将可能为人类提供新的医疗卫生保健模式,并能有效的为个人及医保机构降低成本。
5.大会认为,中医药的创新与普及需要现代科学的支持。二十一世纪,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复杂科学和系统科学为前沿的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兴学科如基因组学的不断产生,与以生物信息学为基础的知识的不断增长,为中医药基本原理的阐释及创新提供了方法和手段。
6.大会认为,有必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来推动中医药创新,进一步丰富其理论体系,加深对中医药科学内涵的认识,努力提高其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以加快其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步伐。
7.大会认识到,“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人类共同的卫生健康事业为基础,旨在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提高中医药服务人类健康的能力。
8.大会强调,各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医院和生产企业间在中医药领域实质性的研发合作,包括建立双边或多边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具有重要意义。
9.大会认为,今天成立的“‘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专家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将为各国专家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为该计划的实施发挥重要的作用。
10.大会认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必将促进各国开展卓有成效的中医药合作,为全人类造福。
11.大会建议,时机成熟时应分别成立“‘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专家委员会”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理事会筹备委员会”,从而促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向更广泛、更深入、更具实效的方向发展。
12. 大会呼吁世界各国加大对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医药为促进人类健康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家委员会筹委会委员确定名单
来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