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出加强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四项建议

王朝科普·作者佚名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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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日内瓦12月10日电(记者杨京德)中国代表团团长王群10日在日内瓦开幕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会议上指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公约》全面、有效实施,积极致力于并认真做好履约立法、执法、履约机制建设和参与履约合作的各项工作,并对切实加强国家履约措施和履约合作提出四项建议。

一、建立健全涵盖《公约》各方面的履约立法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严格执法。

二、设立职能明确、协调有效的国家履约机制,确保履约法规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公约》和履约立法的宣传普及,培训履约人员,加强履约能力建设。

四、遵循平等、协作和相互尊重的原则,积极参与区域、次区域和双边履约合作,向有需要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履约协助,共同促进生物领域的国际交流,提高履约水平。

王群说,自《公约》生效以来,《公约》普遍性稳步提高,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生物武器、防止生物恐怖活动和防止生物武器扩散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面对恐怖主义和传染病流行等新挑战,各国应充分利用《公约》的重要多边平台,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履约及其他各项能力建设。

王群表示,中方认为,根据《公约》要求和本国国情制定有效的国家履约措施是缔约国的基本义务,加强各国在履约方面的区域、次区域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合作有助于增强各国的履约能力,是促进《公约》实施的有效途径。

本次为期5天的缔约国会议将主要讨论国家履约及区域、次区域履约相关合作。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全称为《禁止发展、生产及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于1975年生效,目前已有159个缔约国。中国于1984年加入这一公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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